星期專論/過總統選舉深化台灣民主 星期專論/過總統選舉深化台灣民主 ■盧世祥 隨著國內兩大黨總統提名競爭白熱化,絕少冷場的台北政壇再增添溫度。台灣畢竟是年輕的民主國家,直選總統的經驗才三次,加上總統是攸關社稷的重要職務,所以儘管美國總統杜魯門曾感歎「白宮是世界上最佳監獄」,台灣與美國一樣,有心入主總統府者仍眾,而且由於競爭激烈致產生不少狀況,考驗朝野兩黨。 在中國國民黨方面,原先「躺著選」也有勝算的馬英九,因貪污罪被起訴,決定「化悲憤為力量」,在辭去黨主席的 澎湖民宿同時,宣布投入總統競逐。百年老店內規原有「排黑條款」,竟為斯人出馬而廢除。如此因人廢法,自然引起反彈,其黨內乃有立法院長王金平挺身挑戰。惟一個多月來,由過氣黨主席出面協調,演的仍是密室政治老套,加上酒精使人失態,不但協調未果,於社會觀感反有失分。 民主進步黨方面,登記角逐者四,經陳水扁總統兩度協調,天王們承諾未出線時不脫黨競選的「二不一要」,且要向公眾說明政策主張。不過,這個已經二十多歲的?售屋網F黨,似乎瀰漫「初選恐懼症」氣氛,至少是黨政高層,以團結為由,寧捨黨員投票而就協調,且對黨內提名必由的民調如何排藍取綠,爭論不休。在此同時,有志角逐總統大位者,必須政治判斷準確,對國家人民忠誠,去年本土政權危疑震撼之時天王們的表現,近日亦成民進黨內外的熱門話題。民進黨似瀰漫初選恐懼症 兩大黨為提名總統候選人而發生的狀況頻頻,足以顯示總統職務關係重大,二○○八的總統大選尤具關鍵性,朝野兩大黨都勢在必得。另一方面,民?居酒屋B國兩黨迄今在提名過程所出現的紛擾,不但十足反映其各自黨內的政治文化特色,整體而言,也充分說明台灣的民主尚待深化。 從民主發展角度觀之,明年是我國第四度直選總統,昔日在威權時代,除了唯一例外,台灣的總統都是一再連任、死而後已的終身職,由父傳子,且被一黨所包辦。十一年前總統選舉改間接為普選之後,不但台灣人得以直接選舉總統,其後更出現歷來首次政黨輪替。同樣重要的,總統直選除了凸顯民主轉型,三年前勢均力敵的總統大選,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結婚西裝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的嚴重爭議,也使民主法治因此獲得鞏固。總統直選既屬台灣政治的新生事物,則每次大選,都應該是鞏固、深化民主的機會,經由總統產生的過程,讓台灣民主不開倒車,繼續向前推展。 由此切入現今主要政黨為提名總統候選人所衍生的爭議,便不難找出化解之道。就現有內規而言,兩大黨都有提名既定程序。百年老店由於尚未進入登記與正式競爭階段,大老協調只是再度襯托其老人與宮廷政治特質,還談不上按制度辦事。至於民進黨,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自一九八九年一月制?室內裝潢w以來,短短數年經過十五次修正。按此條例,提名過程雖有協調方式,其適用似以地方選舉為主,條例重點仍在經由黨員投票與民調共同構成的初選。從現實來看,提名總統候選人一事若角逐者較少,路線政策主張差異不大,或基層黨員要求投票呼聲甚微,協調也許並非難事。只是這些前提現今都不存在,要以協調方式產生人選,絕對是艱難而不討好的工作。然而,民進黨黨政要員似仍把初選視同「最壞打算」,將黨員投票等同全黨分裂,且強要總統大力介入,難怪總統要發「喬人難為」之歎。 其實,以「民主進步」為?術後面膜W的執政黨,只要換個角度看待黨內初選,取法乎上,即可海闊天空,非但解決總統提名或有的惡性競爭,兼可為台灣民主立下典範,此即:按現有機制進行,堅持黨內民主。按現有提名條例,總統提名之爭無以「硬喬」,要協調有人退選或產生配對人選,除非提出足以服眾且令當事人接受的理由或標準,很難成事。由於針對人的協調困難重重,有人轉而寄望從競爭規則或機制著手,嘗試免去走向初選的「最後一步」;也有人強調,辯論勢將提供泛藍政黨攻訐材料而應一併減少或避免。這種姑且名之「初選恐懼症」,出發點應是擔心政黨因而 西裝分裂,然而,政黨團結最穩固的基礎,是黨員由下而上的支持,並且在黨內選擇代表全黨競選公職者過程,得以充分參與。落實黨內民主,因而是團結最可恃的原則;無視基層黨員自由選擇,強要支持者含淚投票,不論是決定兩黨民調比重應力求降低 同樣地,初選過程民調比重偏高,也不免導致善於作秀,或竟把砲口對內的政客得逞,並造成無關宏旨或甚至對方陣營的選民,代為決定黨內提名人選的荒謬結果。輕賤黨員意志而冀求勝選,其難度已隨基層不滿而明顯升高。 從先進國家如美國的經驗看來,經由黨員投票的初選,或許再加上釐清政見?西裝外套D張的辯論程序,乃落實黨內民主,進而團結黨內的不二法門。其中,公平競爭最為重要,唯公平競爭方能讓參與競爭者心服口服;即或有不甘服輸或不識大體的競爭者,事後的違紀或脫黨競選,亦難具正當性。更重要的是,民調不能取代投票,民調即令力求準確,亦非民意的如實反映,況且在現實上,台灣民調公信力一直令人存疑。從而,現今兩大黨決定提名人選,民調比重均高於黨員投票,均應力求降低,最終並積極改革而悉由黨員以投票決定。 與公平競爭相對應的,是參與者的運動家精神。運動家遵守競賽規則,且於裁判或選民做出判定之後,謙卑並有風度地接受結?售屋網G。三年前的總統選舉,以些微差距落敗的一方不甘服輸,不但於開票之夜聚眾鬧事,且繼之以長時間的「柔性政變」,卒以不得民心而宣告失敗收場。其後,不甘服輸的一方動作頻頻,從聯共制台到國會全盤抵制,至今未稍收斂,而台灣的憲法、國防、民生,盡因敗選者惱羞成怒而受敗壞。就此而言,沒有運動家精神者固不應參與總統大位之爭,公眾亦應以包括投票在內的實際行動,拒斥欠缺運動家精神的政黨與政客;如此不僅改變政治文化,提升民主,亦所以維護民主台灣不被共產中國鯨吞蠶食。(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)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mar/25/today- 訂做禮服s1.htm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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