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濟南2月19日訊(記者 尹明亮) 從今年4月1日起,我省將實施國企招聘方案統一發佈、招聘結果備案制度以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迴避制度。19日,山東省人社廳發佈《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招聘行為的意見》,規範國有企業招聘行為,促進平等就業,我省國企在公開招聘實施5個工作日前,將招聘信息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、山東就業網統一發佈。
  根據《意見》,其中所說的國企包括駐魯的中央屬國有企業及其分支機構(含國有控股企業,下同);省及市、縣(市、區)所屬國有企業;省及市、縣(市、區)政府開辦的企業性質的各類社會公共服務機構。這些企業級單位在招聘員工時,除個別特殊崗位外,都要實行公開招聘。
  作為公開招聘的規範性舉措,國企招聘員工時,要實行招聘方案網上統一發佈。公佈的招聘方案,應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和招聘崗位數量(崗位描述、條件要求及薪酬待遇)、招聘方式、報名辦法、資格審查、考試方式、招聘信息發佈和考試時間等內容。招聘方案要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,保證真實有效,嚴禁違反國家規定對性別、戶籍、學歷、畢業院校等進行限制。除通過公共就業網站進行網上發佈外,招聘企業還可同時通過企業官方網站或報紙、電臺、電視臺等媒體,向社會公開發佈招聘信息。
  《意見》還規定,國有企業招聘要實行迴避制度,凡與招聘國有企業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、直系血親關係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該國有企業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、財務、監督檢查等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。國有企業具體負責組織招聘工作的人員,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,也應當迴避。
  國有企業確定錄用人員後,要於30日內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手續,依法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,繳納社會保險費。要落實好錄用人員的勞動報酬,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。招聘派遣制員工的,要與本單位同崗位員工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和方法,做到同工同酬。
  對不執行制度的國企,人社部門將在公共媒體予以曝光;問題突出的,人社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國企負責人進行約談;涉及違法違紀的,將依法查處。
  (原標題:國企招聘須網上統一發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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